从收入结构来看,转播权收入约为42.6亿美元(约176亿令吉),占比最高;其次是门票及贵宾服务收入约30.9亿美元(约128亿令吉);赞助与营销收入约26.9亿美元(约111亿令吉);此外,包括游戏与周边商品在内的授权收入约13亿美元(约53.8亿令吉)。
原本国际足联预计本周期总收入为113.4亿美元(约469亿令吉),但随着赛事规模扩大、商业表现优于预期,最终上修至130亿美元(约538亿令吉)。
换句话说,国际足联真正“售卖”的核心商品,并非足球或球场,而是全球观众在同一时间观看比赛的“注意力”和“观看时间”。
2026年世界杯之所以更具吸金能力,关键在于赛事规模扩大。本届由美国、加拿大和墨西哥联合主办,参赛队伍从32支增加至48支,比赛场次也从64场提升至104场。比赛数量增加,带动转播权价值、赞助曝光机会及门票销售全面提升。
报道指出,世界杯早已从单纯的国家荣誉与文化交流平台,转变为一个高度商业化的全球内容产业。随着转播权竞标、跨国企业赞助以及数十亿观众的参与,其商业价值持续攀升。